事变产生后,文昌市平安出产监视治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经由考察、取证,以承建该项目标福建五建公司瞒报事故为由,于2009年2月3日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对福建五建公司罚款100万元,对该公司名目部经理林某某罚款国民币7.44万元,对该公司项目部保险员孙某某罚款8640元。
2008年3月12日 美國coach官方網,文昌碧海城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该项目部木工组工人刘某波在碧海城东苑12号楼二层顶面施工功课时,不慎摔倒,正好压在运行的圆盘锯 coach官方網美國,刘某波肺部地位被横向切开,导致其当场死亡。
文昌市法院一审判决维持文昌市安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被罚不信服上诉被驳回
此案经海南一中院审讯委员会探讨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裁决驳回福建省第五建造工程公司、公司项目部经理林某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孙某某上诉,保持原判。
文昌市法院审理以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全面、如实地向相干部门报告情况。福建五建公司及项目经理林某某、项目部安全员孙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不实行法定任务,报告事故情况,而是与逝世者家眷暗里签署和解协定,采用了私了的措施处理事故。尤其是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后,文昌市建设局对事故进行调查时仍不报告 coach包包型錄2012。认定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存在故意隐瞒事故、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行为,属瞒报事故。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福建五建公司、项目部经理林某某、安全员孙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明白,实用法律准确,程序正当。
海南一中院审理认为,福建五建公司在文昌碧海城项目工地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履行本人的法定责任,本着客观、捕风捉影的准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及时、全面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在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文昌市建设局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时,福建五建公司仍未将事故情形进行报告,文昌市安监局在正式进行调查事故的进程中,福建五建公司才向文昌市安监局讲演事故情况。因而,事故情况的调查获得,是被上诉人依法定程序调查取得,并非福建五建公司呈文。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跟调查处置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四)项规定 coach皮夾,“成心瞒哄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分查证属实的,属瞒报。”依据上述划定,福建五建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瞒报的行动,并有意回避法律义务。
本报海口9月17日讯(记者 林莹 特约记者 刘佳) 因瞒报重大责任事故,福建省第五修建工程公司、公司项目部经理林某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孙某某分辨被罚款100万元、7.44万元、8640元。9月17日,海南一中院作出判决,维持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案是海南一中院审结的首例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案。
林某某是福建五建公司在文昌碧海城工程的项目经理,孙某某是该项目的安全员,其自身职责亦应严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履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的同时,对重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文昌安监局根据该规定同时对林某某、孙某某作出处罚,合乎法律的规定。
福建五建公司以及林某某、孙某某对上述处罚决定均表现不服 coach手拿包,向文昌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上述三个处罚决定。
公司瞒报事故被罚百万
一审判决后,福建五建公司以及林某某、孙某某不服判决,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过错为由,向海南一中院提出上诉。
留言列表